(一)科室名称: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后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电话:023-52218596)
(二)科室名称: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管控和救援协调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电话:023-52613297)
(三)科室名称:火灾防治管理科
监督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电话:023-52655830)
(四)科室名称:防汛抗旱管理科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电话:023-52655960)
(五)科室名称: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电话:023-52655816)
(六)科室名称: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综合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除外)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23-52633985)
(七)科室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23-52288021)
(八)科室名称: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批发业、零售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等5大类企业(不包含消防、燃气的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他工业、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电话:023-52613575)
(九)科室名称: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电话:023-52218561)
(十)科室名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贯彻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统筹协调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组织指导煤炭行业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依法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依职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负责煤矿安全举报事项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信访工作。
(电话:023-52633629)
(十一)科室名称: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镇乡街道、有关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电话:023-52218275)
(十二)科室名称:政策法规和宣教科
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
(电话:023-52613617)
(十三)科室名称:规划财务科
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统筹区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023-5263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