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名称: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牵头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应急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协助镇街做好水利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23-49864171
(二)科室名称:规划基建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指导开展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负责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江河堤防、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配合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片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综合性课题调研及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发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投资项目的稽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对应的国有平台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准入、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23-49569958
(三)科室名称: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永川区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负责节约用水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23-49873883
(四)科室名称:水利水电科
负责落实农村水利水电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指导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行业供水、节水等工作,负责全区村镇供水、节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制定村镇供水、节水应急预案,并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农村水电站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塘、库、堰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23-49861725
(五)科室名称:河道管理科
负责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河道采砂(石)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指导开展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发展规划的编制、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联系电话:023-49863319
(六)科室名称: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
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起草拟订河(库)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区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定并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永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3-49396906
(七)科室名称: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扶持科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
联系电话:023-49856458
(八)科室名称:财务审计科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水利行业审计制度和业务规范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落实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的审计。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联系电话:023-4987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