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名称: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局综合性会议和活动统筹、法治建设、政务公开、业务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党务、纪检、组织人事、相关文稿起草、信访、档案、保密、民政志编修、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预算执行及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2-26391153-8203
2、部门名称:社会救助科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负责困境儿童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工作。负责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022-26391153-8113
3、部门名称: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科
主要职责:
指导镇、街、开发区依法开展村(居)自治,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基层政权建设发展规划及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工作。
联系电话: 022-26391153-8305
4、部门名称: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科
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参与社会治理。负责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工作机制,指导镇街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等活动,孵化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慈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和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指引志愿服务活动。
联系电话:022-26391153-8309
5、部门名称:社会事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养老服务、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的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养老产业规划,负责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镇街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区食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性骨灰堂建设。
婚姻办公室:022-26391153-8101;
殡葬办公室:022-26391153-8303;
养老办公室:022-26391153-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