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评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一、高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电话:010-8108144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开展执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治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1081345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落实各级党组织选举相关工作;

3.领导村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发展、管理、监督和服务;

5.负责村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6.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7.统筹编制外各类人员的管理;

8.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9.负责人大、政协、统战、妇联、团委和工会工作等。

三、城乡建设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1081381

1.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城乡规划;

2.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按程序审批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申请及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

4.按职责分工查处、控制本镇违法建设;

5.协助做好本镇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6.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镇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工作;

8.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9.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助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10.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镇大气环境质量,承担本镇大气污染防治相应责任;

11.制定并健全完善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1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低保建房组织申报验收工作;

14.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所)

办公电话:010-81081331

1.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2.严格执行国家、市、区统计调查制度发放和统计标准,统一布置所在地各类统计报表,统一搜集、整理、汇总、发布所在地一、二、三产业及社会、科技、城市(农民)生活等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3.定期向统计局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围绕经济运行中得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统计分析;

4.负责完善所在地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得正常运行。组织指导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档案制度,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5.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4102

1.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2.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看护工作;

3.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负责本镇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

5.负责社会面防火工作;

6.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

8.负责兼职巡查员管理工作;

9.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司法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4389、010-81082221

1.负责综治维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2.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3.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

4.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

5.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6.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防范邪教等工作;

7.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8.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配合做好处理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

9.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10.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11.调解民间纠纷,指导村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12.按职责分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3.承担相关法制工作职责;

14.负责本镇民兵、征兵、人民防空工作;

15.铁路护路工作。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济办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4510

1.负责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政府对村级责任制的制订与考核;

2.负责镇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

3.负责镇域内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放马峪铁矿关停后续相关协调工作。

4.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按职责分工做好一般制造业疏解工作;

5.招商工作,负责招商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 (财政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1161

1.落实编制本级预算草案、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决算草案等相关工作;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本镇各种财政资金、集体经济收入等的监管;

3.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

4.负责财务、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

九、综合保障办公室(党政办部分、后勤服务中心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1090

1.负责本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

2.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3.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4.承担“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

5.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材料报送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纪委、区监委派出高岭镇监察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1081460

1.贯彻落实区委、镇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镇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和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根据授权,依法对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

7.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8.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9.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10.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的案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置;

11.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十一、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10-81084256、010-69039776

1.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行和规范管理,推进本区域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地实施;

2.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监察、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

3.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4.低保户、低收入户、特困户医药费的报销工作;

5.就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十二、市民诉求中心

办公电话:010-81084728

1.承担镇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负责完成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下达的城市管理任务,统筹协调属地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

3.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收集、协调处置和结案核查;

4.负责协管员队伍的统一管理、调度使用。

十三、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办公电话:010-81082703

1.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2.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单位和村(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组织做好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

6.负责统筹辖区内的非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7.负责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六护”机制的具体实施;

8.负责本地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的管护;

9.负责镇域内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扫雪铲冰、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0.砂石料二次转运治理工作。

十四、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林业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1033

1.负责植树造林、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负责林果、蜂产业、蔬菜、水产等农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3.负责林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检疫等;负责土情、肥情、墒情、疫情等公共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

4.负责农林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

5.负责农林业技术服务与培训;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森林资源。

6.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做好本辖区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

7.负责农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服务工作。

8.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9.养殖产业发展工作;

10.耕地地力补贴工作;

11.设施农业相关工作;

12.全科农技员相关工作;

13.农村房屋保险;

14.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

15.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16.按职责分工做好动物防疫、保护渔业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17.负责农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十五、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村经济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4501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及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负责农村会计队伍的管理;

3.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及推广;

4.接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委托记账等。

十六、市民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010-81084369

1.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2.承担党群文体活动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以及党群活动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加强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

3.负责电影的放映;负责组织文体活动;负责文化、体育骨干的培训、技术指导;

4.承担文物保护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负责旅游业发展的促进、服务工作;负责旅游企业、旅游景点、民俗户的服务工作;

6.负责旅游资源、旅游政策的咨询、宣传等职责。

十七、农业发展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81081176

1.负责本镇水环境质量,建立本级河长制,河长制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相关材料统计工作;

2.负责本镇保水工作,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3.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按职责分工治理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的日常工作及项目的申报、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农村水价改革、组织开展电力隐患消减;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进节水型村镇建设;

5.负责村级水管员日常考核及管理;

6.负责区域内防汛抗旱、山区搬迁、农业农村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央移民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活困难补助、全镇水库农业移民、非农业人口人口核定、移民安置区教育扶持项目的材料报送、资金发放工作;

8.负责农村科技人才培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科学普及等工作;

9.负责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10.负责煤改电、减煤换煤、“两气”气站管理、农村公共浴室管理、村镇照明(路灯)管理工作。

十八、综合保障办公室(民政、计生办部分)

办公电话:010-81084355

1.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

2.负责老龄工作、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3.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4.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

5.统筹负责本辖区村务监督工作;

6.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7.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8.负责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

9.慈善救助工作;

10.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看护费的相关工作,各项资金发放及资金账户管理;

1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2.协调落实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工作;

13.红十字救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