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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和比例 西宁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西宁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西宁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在什么平台备案?西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今天给大家分享下西宁省内和省外临时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及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来看看这份西宁异地就医指南吧,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发布为准。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青海医保APP

备案材料

门诊特殊病

慢性病报销时需附《青海省省级职工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证》复印件

医院门诊发票

相关明细或处方

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全称)等

备案流程

自主办理:通过“青海医保App”在线自主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备案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办理医疗保险必须符合制度规定要求,包括办理医疗保险提供的证件材料符合管理要求

有效期限

一年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因长期异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为了优化服务,今后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不再提供:异地派出所(或社区)居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等手续;只需提供: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职工医疗保险IC卡(社保卡发放后用社保卡)及西宁市海晏路邮政储蓄银行(市环保局对面)活期储蓄卡,在市、县区社保局职工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如实填写《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即可办理。如本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医保退休人员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在与青海省联网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现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如果参保人已在西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所在在异地统筹地区与青海省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在该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西宁按规定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未办理备案登记或自行到省外转诊就医的,住院费由本人现金垫付,回西宁后持相关票据和资料到西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报销流程及报销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报销比例

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将于每年初转入本人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卡。同时,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后,在安置居住地住院的费用按规定自理10% 后按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