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常德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在什么平台备案?常德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今天给大家分享下常德省内和省外临时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及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来看看这份常德异地就医指南吧,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发布为准。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或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备案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备案流程
第一步:点击微信小程序,搜索“湘医保”进入;
第二步:点击“业务办理”版块的【异地就医备案】按钮;
第三步:点击【快速备案】按钮,认真阅读异地就医流程、异地就医相关知识等温馨提示内容,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备案信息。进入备案页面后,确认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填写异地就医信息(就医地行政区、异地就医类别、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添加就医的医疗机构(最多5家),上传有关资料凭证,最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备案程序;
第五步:备案记录查询。返回至【快速备案】点击前的页面,点击【异地就医查询】按钮可以看到异地就医备案记录。
备案条件
常德市参保人员
有效期限
6个月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或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备案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备案流程
第一步:点击微信小程序,搜索“湘医保”进入;
第二步:点击“业务办理”版块的【异地就医备案】按钮;
第三步:点击【快速备案】按钮,认真阅读异地就医流程、异地就医相关知识等温馨提示内容,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备案信息。进入备案页面后,确认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填写异地就医信息(就医地行政区、异地就医类别、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添加就医的医疗机构(最多5家),上传有关资料凭证,最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备案程序;
第五步:备案记录查询。返回至【快速备案】点击前的页面,点击【异地就医查询】按钮可以看到异地就医备案记录。
备案条件
常德市参保人员
有效期限
长期有效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一)直接结算所需材料:
省内: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一)
省外: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一)
(二)手工(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门诊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药机构印章)。
4.门(急)诊抢救的应提供门(急)诊病历。
★住院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报销流程
1.有提前备案登记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收费窗口直接结算;
2.未提前备案登记的:通过手工(零星)报账方式报销医疗费用
手工(零星)报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4)拨付。对报销医疗费用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报销范围
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
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补助;
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按比例剔除应由第三人负担后的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70%
(2)“两病”门诊:70% (“两病”指高血压、糖尿病)
(3)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41种特殊病种待遇。
(4)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60%
2、住院报销比例
市内三级医院:70%
二级医院:80%
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90%
职工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一)直接结算所需材料:
省内: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一)
省外: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一)
(二)手工(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门诊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药机构印章)。
4.门(急)诊抢救的应提供门(急)诊病历。
★住院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报销流程
1、省本级参保人在本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凭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一)直接结算。
2、省本级参保人在非本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原则上要求采取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方式。特殊情况下,无法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可以自己先行垫资,再由单位医保专管员向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递交资料采取手工(零星)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
3、省本级参保人在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通过手工(零星)报账方式报销医疗费用
★手工(零星)报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4)拨付。对报销医疗费用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报销范围
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
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按比例剔除应由第三人负担后的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以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
二级医疗机构:60%
三级医疗机构:60%
注:在职职工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 报销,退休人员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5% 报销。
2、住院报销比例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100%
一级医院:95%
二级医院:95%
三级医院: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