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
外地人在盐城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在盐城办理异地身份证?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下盐城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一起来看看盐城异地身份证的办理条件及材料吧。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省市在江苏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已经办理暂住登记)
2、已领取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业务;
注:1.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者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少数民族文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8日启动,主要涉及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吉林、四川、青海等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
2、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人员(本县区除外)。
温馨提示: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不在异地办证范围。
(2)探亲、旅游、就医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换领的,由于受制发证周期限制暂不受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跨省需6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另行安排)
办理地点
1、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
(1)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府西路1号 83061682
(2)响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204国道新车站对面 85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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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
(1)市公安局 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2)亭湖分局 毓龙派出所盐城市潮声路1号
(3)城南新区分局 黄海派出所鹿鸣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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