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定期限,且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②职工在生育时,医保处于在保状态。
注:以杭州的政策为例:2022年1月1日后生育的,需在生育时连续缴满6个月。流产人员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中断参保补缴、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与额度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超过省平工资300% 的,按省平工资300% 计算,低于省平工资60% 的,按省平工资60% 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其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或个人月工资。